重开有两种方式,作废重开或是开红字后重开,作废重开在开票当月作废,开红字没有时间。作废重开必须在开票当月才能作废重开。(且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,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不符)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七条开具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,必须收回原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。开具后,如发生销售折让的,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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